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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865 管理员 2023-04-24 15:33

各处室部门及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厘清部门资产账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玄武开放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相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和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23年3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内容为清查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前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

二、清查步骤

(一)个人自查阶段

1.资产管理员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的资产明细账,负责组织各处室的资产自查,新增资产标签将于4月25日之前送达各处室。

2.资产使用人根据系统提供的清单,清点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并粘贴标签;若有盘亏请联系资产管理员进行确认。

3.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及时督促各处室清查进展,并收集整理需报废处置材料,确认现状不符资产明细表情况;由于办公地点搬迁、人员变动等造成存放地点、使(领)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资产管理员应使用“固定资产校内调拨”功能,及时做好相应变更工作。

(二)各处室汇总上报阶段

        各处室负责人完成实物盘点并与资产管理员确认完毕后,由资产管理员汇总、整理材料、编写此次资产清查结果。此次清查结果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总务处。

三、清查进度要求

        各处室请于5月8日前完成实物清查、标签粘贴及清查汇总工作;

四、核查工作安排

        资产核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清查具体要求

(一)各处室应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实物清点,粘贴资产标签,按要求按时完成清查并上报。

(二)清查中如发现以往固定资产标签缺失,请各处室汇总需要补打资产信息,发送总务处统一补打,以便及时补贴。 

(三)对于不认真组织清查工作,不如实填报资产信息的办公室及个人,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予以追责。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存在资产实物与账面不符情况,请与财务处联系核查。   

联系方式: 蔡老师   66000530 

(二)资产标签领取及系统使用问题,请与总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     

邵老师  66000569  (补打标签)

陶老师  66000526  (清查系统)

总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