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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玄武区分校教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

2754 管理员 2012-12-06 17:01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玄武区分校教务管理

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校教务管理平台正常运行,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务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对教务管理平台安全及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建立与健全教务管理平台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班级执行。

2、负责对各班级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3、负责系统客户端的安装与升级,并负责解释系统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根据各班级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负责设置各使用单位的权限。

5、负责各班级用户、任课教师及学生的用户分配和初始密码的设置与发放。

6、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进行数据维护与备份,保证系统数据安全。

三、我校各班级及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职责登录和使用教务管理平台。各班级必须委做好教务管理及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登录我校教务管理平台的各使用单位系统管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向他人泄露。

2、发现密码遗失、密码泄露或数据被修改、删除等异常现象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3、通过客户端登录我校教务管理平台,不得随意委托他人进行操作。负责本校教务管理平台中的相关数据的录入及维护,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相关数据的完整与正确。

4、负责培训本校其他用户的具体操作和答疑。

5、负责按时提交相关教学教务信息,并确保提交信息的完整与正确性。

(二)登录我校教务管理平台的其他用户履行以下职责:

1、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严禁向他人泄露。

2、个人密码遗失、密码泄露应与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联系。

3、如发现网上数据被修改、删除等异常现象应及时与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联系,说明情况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按照各单位系统管理员的要求做好系统的操作工作。

(三)登录我校教务管理平台的学生履行以下职责:

1、必须遵守教务管理平台的使用规定,认真学习相关操作,熟悉使用流程。

2、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严禁向他人泄露。

3、严禁由他人代为进行网上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4、如发现网上数据有误应及时与各班级系统管理员联系。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由于主观故意或玩忽职守导致教务管理平台密码泄露造成系统数据被修改、删除者。

(二)盗取他人密码,冒用他人帐号登录系统者。

(三)蓄意攻击教务管理平台的服务器等相关设备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者。

(四)利用网络安全漏洞进入系统进行查询、复制、修改、添加、删除数据和传播计算机病毒者。

(五)非法修改教务管理平台网页,占用系统网络空间发布暴力、色情、反动、迷信等信息者。

(六)其它破坏教务管理平台安全,妨碍正常教学秩序者。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