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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玄武分校考试试卷命题的规定与要求

15357 管理员 2014-05-15 16:12

为规范我校专业课程试卷命题管理,提高考试质量,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命题管理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如下试卷命题的规定与要求,请各位出卷教师遵照执行。

一、命题人员的资格要求与职责

1、各专业课程试卷命题人员应由专业对口,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具体人员由校教务处确定。

2、命题人员应熟悉与掌握本课程的学科体系、教材与教学要求,切合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

3、命题人员为试题编制的执笔者,对试题的科学性、实用性、题型题量、难易程度、试卷结构、分数比例与时间分配负有全部责任。

4、命题完毕后,将命题的有关说明填写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命题登记表》中,命题教师对该试题负有保密责任。

二、审核人员职责

1、试卷的审题人员应由认真负责、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具体由教务处认定。

2、审题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与要求,逐一审核试题,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有权责成命题教师修改并再行审核。审题工作完成以后,将审核意见填写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命题登记表》中,并签注姓名与日期。审题人员对试题也负有保密责任。

三、试卷命题的基本原则

1、各门课程试卷的命题均要以教材内容为依据,必须保证试卷内容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经济类专业课程试卷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结合,要求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相联系,起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3、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即有主观性的命题,又有客观性命题。试卷的容量要与知识覆盖面相当,与考试时间相当,将知识与能力的考核兼顾,以提升高职类学生的专业水平与技能。

四、命题的具体要求

1、试题应以考核各种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为主。同时要配有一定比例的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技术、业务类题型,以测试高职类学生的应用能力。

2、每份试卷的题型不得低于五种。可供选用的题型为: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单选或多选)、判断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

3、试题结构要合理,难易程度要适当,题量与分数比例要适中且有层次感。

4、可将填空、名词解释、选择、判断类的题型分值控制在15分上下,将问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分值控制在20分左右。

5、出卷要求使用校方统一的试卷模板,出卷教师可到教务处拷贝统一模板,按模板要求规范出题,不得改动模板格式。

6、各门课程的试卷样稿打出以后,由教务员交给该课程的责任教师负责审核试卷,确认后签上姓名与日期,方可交教务处正式打印使用。

7、每份试卷均要配有答案。试题答案要求正确无误,多解题应加以说明,评分标准要合理,便于操作。

8、同一课程的试卷要出两份(即A、B卷),两份试卷的相同比例控制在60%上下即可(指期末考试试卷)。

9、试卷及答案均以电子稿形式上交教务员处,上交时间一定要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以内,只可提前不得超出。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方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