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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玄武分校考生守则

4666 管理员 2014-05-15 16:18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学生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学生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参加闭卷考试的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存放。参加非闭卷考试的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该考试科目规定允许的相关资料。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口试等特殊考试一旦开始后,考生即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五、考生答卷前,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等。凡漏写姓名、学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答卷时原则上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按具体要求执行。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作弊行为。

九、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入考场,若遇特殊情况,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十、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十一、留考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接触。

本守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